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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发布时间:2023-03-01
  • 发布者: admin
  •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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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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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危害类型与一般的劳动者有较大差别,例如,电焊工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包括高温烫伤、中毒、触电等。特种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很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还可能对其他人员及设备设施造成较大危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严格管理,减少作业时的误操作,对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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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某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钢结构制造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当日该企业车间有5名电焊工正在生产现场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逐个查询核实,发现其中1名电焊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系无证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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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



查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查处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人民币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普法常识







一、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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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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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特种作业的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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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附件《特种作业范围》具体如下:


特种作业目录
 
高处作业
1登高架设作业
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焊工

高低压电工

三类人员

八大员

起重工

等证书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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